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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艺人杨士萱涉嫌猥亵女生 最高可判10年刑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3-13 07:49:22    |  文章来源: 中国台湾网   
 

资料图:杨士萱

  26岁的台湾偶像艺人杨士萱,涉嫌于今年1月间在台北市内湖区一栋大楼扯破一名女大学生的裤袜后,用手机强拍裙底风光。士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依加重强制猥
亵及毁损罪将杨士萱提起公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杨士萱涉嫌猥亵女大学生,检方认为杨士萱犯后态度不佳,身为艺人没有以身作则,最后依加重强制猥亵罪起诉。杨士萱撕破被害女性的丝袜,检方也以“毁损罪”起诉。

  报道说,若罪名成立,杨士萱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责编: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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