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台湾频道>>本网快讯
前民进党"立委"陈道明涉贿选被判20个月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3-14 07:54:14    |  文章来源: 中国台湾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民进党“立委”陈道明涉嫌在2004年“立委”选举期间,以每票500元(新台币,下同)不等的金额向选民买票。台“最高法院”13日驳回上诉,维持台“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判处陈道明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50万元,褫夺公权4年。全案定谳。

  陈道明曾担任第5
届不分区“立委”,2004年受民进党提名参选第6届台湾山地少数民族“立委”,最后未当选。竞选期间,他与竞选干部以每票500元不等的代价,向各地“桩脚”(基层拉票助选者)引介的多位选民进行贿选。后经检方获悉循线侦办,遭依违反“选罢法”提起公诉。

  陈道明庭讯中否认曾经买票,但法院调查陈道明在选举前的手记,当中记载了贿选作业的相关细节,还有“大蜜蜂”、“小蜜蜂”等指称“桩脚”和选民的用语,又根据相关证人证词和其它书证,确认陈道明有贿选行为。

 

(责编:孙靖)

相关稿件
 
查看文章评论
高雄环保局长萧裕正涉贿选 交保后闪电复职 01-30
前"立委"林春德涉贿选求刑七年 49人被起诉 02-26
新竹县马萧竞选总部成立"反贿选抓鬼大队" 03-05
台3名涉及贿选的新科“立委”将被提当选无效之诉 02-03
民进党前"立委"王淑慧廖本烟涉贿选遭起诉 02-28
台"法务部"称将起诉首宗当选"立委"贿选案 01-22
台地区领导人选举 警方严防贿选及暴力选举 02-22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密码。  
  昵称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