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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消基会和厦门消保会 联手发布“台湾游”消费提示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7-25 10:21:29    |  文章来源:   
 

  (记者 吴在平) 针对日益热络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22日,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简称“消基会”)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会”)联合发布“赴台游”消费提示,提醒游客在“赴台游”中各个环节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利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应对,以维护“赴台游”大陆居民和台湾业者
的合法权益。

  警惕“赴台游”组团超低报价

  根据有关协议,包括福建在内的13个省市成为赴台旅游第一批开放的地区,获得“赴台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才能开展“赴台游”组团业务。福建省3家首批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组团社分别是: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福建省康辉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居民可以选择这三家旅行社报名办理相关“赴台游”手续。

  在组团报价上,以台湾地接社标准,游客在台湾每天的消费大概在80美元至120美元之间,全国范围内“台湾游”的报价一般在8000元至1万元之间。因此,如参团赴台旅游,最好选择当地已经获得赴台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报名,而面对没有获得组团资格的代理旅行社的超低报价,应当注意,以免上当。

  另外,大陆居民还可以参阅台湾“交通部观光局”网站:http://admin.taiwan.net.tw/,“来台旅游须知”和“大陆人士来台观光专区”获取相关信息。

  六个渠道进行消费维权

  据了解,“赴台游”期间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居民致电以下三个单位反映情况:

  一、台湾“交通部观光局”,电话:0800-211734。

  二、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网址为http://www.consumers.org.tw/ , 电话:(02)2700-1234。

  三、“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各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www.cpc.gov.tw/ ,一般室内电话或行动电话直拨1950即可接通。

  此外,凡涉及“赴台游”的消费纠纷,消费者也可征询当地的消保组织,如果两岸消保组织业已达成共识并建立工作联系,消费者在大陆或台湾即可向所在地消保组织投诉。厦门市民可直接在厦门本地向市“消保会”投诉(投诉电话:2130315;传真:2028206;或进行网上投诉:www.xmxbw.org.cn)。消费者还可以选择拨打市工商局12315进行申诉、反映。

  据介绍,在台湾购物一般没有讲价习惯,即使还价,折扣也少。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应了解和尊重当地的文化风俗,心情愉快地旅游、购物。

  两岸消费者组织还特地提醒大陆游客:根据相关协议,目前“赴台游”的开放方式是团进团出,并非“自由行”,旅游团自入境次日起,在台湾停留时间也不得超过10天。因此,大陆游客到台湾后,务必跟团行动,以免造成麻烦。此外,台湾的公共场所(包括厕所)全面禁止吸烟,游客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同时,应避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闯红灯、随意插队、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自觉做文明游客。


(责编: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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