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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金管会”全力吸引台湾在海外的资金返台,初步规划,只要能证明是早年从台湾汇出的资金,返台投入“特别账户”主要投资金融商品,投资人在资金返台后万一身故,可免遗产税。投资满8年未汇出,即可免赠与税,至于相关所得税,则考虑同步减免。
据报道,据“金管会”调查,
从1997年到2007年间,岛内民众汇出海外的资金,至少新台币7兆元,若能以赋税优惠吸引回台,至少可望回流11兆元,有助发展金融服务业,并增加近2万人次金融就业机会,资产管理手续费收入可增加1,100亿元,效益非常惊人。
为此,“金管会”打算在年底之前,将全套办法订为“资产管理中心发展条例”,送到“行政院”及“立法院”。
“金管会”内部现正进行各方面的评估报告,尽可能避免因为“特别法”产生的租税不公平。也有官员表示,“行政院”支持打造三大中心的前提下,只要资金可回流,提供租税减免,是必然的措施。
(责编: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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