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侦组扁家洗钱案像是有了进展,入府侦讯吴淑珍和陈致中夫妇,获得吴淑珍的同意,陈致中夫妇签字授权将瑞士三个账户的两千一百万美元合七亿元台币,全部转入最高检署指定的账户。但是陈致中虽然签署了转账同意书,却以英文无法确切表达中文意思为理由,拒绝签查账授权书,检方改以记名笔录代替。特侦组认为笔录可以
当成正式文书,作为司法互助的附件,仍可据此要求瑞士解冻存款,将钱汇回台湾专户,陈致中夫妇在笔录中表示同意。
扁家成员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陈致中学法律出身,近年来处理家庭财务,积累了很多金融投资的经验,是自学有成的理财专家。特侦组准备了相关授权文件请他签,被拒绝。什么英文不能确切代表中文的意思,纯粹胡扯,这个说法能成立,所有国际合约都不能中英文并用了。后来他们的律师说出真相,是怕一旦签署会被认定为“承认犯罪”。本月十四日他们夫妇在特侦组前的查账授权书,内容是同意特侦组可以据此向境外银行调查,与台、瑞司法互助无关。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此事还要看与瑞士的司法互助情况,确定能不能把钱汇回台湾,再厘清钱是否与犯罪所得有关,不法所得金额有多少,扣押犯罪所得部分,如果没有涉及犯罪,钱当然要还给当事人,按规章办事。特侦组面临的压力很大,因为早在五个月前,瑞士司法部照会台湾,怀疑陈致中的三个账户的钱来历不明予以冻结,要求台方调查。账户冻结期限六个月。这份公文先在台湾驻瑞士代表处就压了一个多月,其后的案情发展复杂,以目前的速度,在解冻之前起诉洗钱案相当困难,先把七亿元汇回台湾是权宜之计,否则钱又被转移,将是一场无休止的追逐战。
为什么嗜钱如命的吴淑珍同意把瑞士的钱汇回来,想换取减刑?数日前,涉及洗钱案的蔡铭哲、李界木同意把从龙潭购地案收下的贿款共一点九亿元交出来,换取日后判决时得以减刑。但是陈致中夫妇根本不肯签署任何疑似“承认犯罪”的文件,兀自负隅顽抗,没有认罪在先,哪有减刑于后?根据特侦组说,陈致中夫妇在笔录上签字,必须先得到吴淑珍的许可,看来阿珍始终主导一切。
特侦组有信心瑞士司法部会和台湾合作,因为瑞士联邦法院曾有过与台湾合作的先例。然而月前台湾要求瑞士提供进一步的司法互助数据,现在还没有响应。七亿元什么时候才能见到,特侦组得加把劲。陈云南答复记者,减刑的说法言之过早,钱能汇回来有利于特侦组的侦办。
另有揣测是吴淑珍爱子心切,不忍陈致中被羁押,而特侦组手中握有足以收押陈公子的证据,才做出交换条件。何况七亿台币算个啥?根据诸位名嘴爆料,这和他们在日本、美国的存款比起来,恐怕还不够一个零头。
许多台湾的评论家持不同的看法,名嘴陈凤馨、陈挥文等认为,特侦组有内奸,和陈家串演戏码,特别善待陈致中夫妇,帮助他俩离开这场漩涡。极度配合做球给陈致中,印证他们二人是被吴淑珍支配的角色。爆料天王邱毅有内幕消息,阿扁被收押的前两天就与特侦组达成交换条件,押阿扁可以,绝对不能收押陈致中、黄睿靓。有一位与陈水扁关系深厚的神秘女子张玮津,出示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和陈水扁的合照。又传出朱朝亮曾与陈水扁私下会面,检察高层正深入调查。有人质问朱检察官此时竟不避嫌疑,率队亲赴宝徕花园侦讯,弄出一个“七亿元回来了”的消息,人人都知道七亿只是冰山一角,其它大宗洗钱款子又在何方?特侦组内若真有阿扁的人,事情就更复杂,更棘手了。
阿扁应付洗钱案和其它案件的指导原则不变,一切由吴淑珍来一肩扛。司法再怎么无私、严厉、公正,又能把一名长期坐轮椅的残疾人怎么样?将她关进监牢也需要24小时的医护照顾,若有个三长两短,谁负责?搞不好会引起社会动乱。陈水扁挟妻子的衰弱病体以自保,不算是男子汉大丈夫。但是这条计策,正在一步一步地发挥功能。(王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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