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4日通过开放大陆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来台从事证券投资与期货交易,并允许上市上柜公司的大陆员工及来台挂牌海外企业的大陆股东得依法认购、获配有价证券。
据报道,“金管会
”副主委李纪珠表示,虽然开放陆资投入台股,不过为保护岛内企业,限制QDII对单一企业持股及累计持股,不得逾10%的上限,陆资除买卖赚取股票价差外,不准对台湾企业有实质控制,同时明订陆资不能担任台湾企业董事、监事等职位。
李纪珠表示:“相对于侨外资,他不可以投资兴柜公司的股票及权益型的证券,也不可以从事信用交易、融资借券,也不可以采综合交易账户,QDII来台投资时,也不可以实质控制影响岛内企业的经营。”李纪珠指出,,开放QDII来台等措施具有重要的宣示意义,因为把陆资活水引进台湾,可以让外资看到开放资本市场的意愿,有助于台湾发展亚太筹资和资产管理中心。开放措施在“金管会”公告后,12月即可开跑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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